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
灌南县12345在线平台自2012年建成以来,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提高了行政服务效能。近年来,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不少困难和问题,直接影响平台作用发挥和实际效果。根据省、市相关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运行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听民情、解民困、分民忧,不断拓展服务功能,畅通诉求渠道,解决实际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定位
一是加快平台建设,全力打造“12345,就在你身边”灌南服务品牌,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强化争先进位,加强上下沟通对接和问题反馈整改,确保省市综合评估考核处于前列。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平台职能。灌南县12345在线平台主要接收和办理全县范围内的群众诉求,包括政务信息咨询、公共服务、建议批评、投诉举报等事项。实现与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服务电话、网络资源衔接互联,形成覆盖全县、资源共享、系统互通、协调互动、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
(二)夯实两级责任。县12345在线平台分为一级指挥中心和二级成员单位。一级指挥中心内设呼叫大厅、督查科和网络科,负责群众诉求的受理、派发、督办、回访和办结;二级成员单位包括各乡镇、各园区、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及时办理和回复一级指挥中心派发的电子工单。县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关键环节、加强业务培训,坚决克服领导不重视、岗位无专人、处置未到位现象,确保案件和问题处置到位(详见附件1、2)。
(三)规范四项流程。要严格事项办理程序,规范过程衔接,扎实做好接听解答、交办督办、限时办结、办结回访四项工作,坚决杜绝虚假回复、重复诉求、推诿扯皮、签收反馈不及时等问题发生(详见附件3),特别是省市关注的三类案件,即多人投诉一类、一人重复投诉、应解决未解决,导致群众不满意的,要呈报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跟踪办理。对短时间内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案件,由县12345平台直接指派成员单位办理。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大督查考核。在全县目标考核体系中,突出12345在线平台工作,提高分值比重;县一级指挥中心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跟踪督查,完善考核机制,形成月度通报制度,及时上报突出性、苗头性问题;县各二级成员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特别是涉及案件较多的10个重点单位,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确保群众诉求有领导管、有部门抓、有专人办(详见附件4)。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一号答”,不断完善知识库内容,提高直接办结率;主动与政法委网格化管理、执法局片区巡查等相结合,充实路面巡查力量,关口前移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发现;加强与省市沟通对接,及时化解负面信息;积极推进“小热线”融合,统一群众服务渠道;注重媒体联动,全力营造“12345,就在你身边”的良好氛围。
三是严格责任落实。在服务群众办件过程中,对媒体负面曝光,领导批示仍未履职,督办工单督查意见不落实,存在失职渎职、推诿扯皮、虚假回复、敷衍塞责等情形,导致服务对象多次投诉或引起其他不良后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灌南县12345在线平台二级成员单位(92家)
2.灌南县12345在线平台单位主要职责
3.明确部分疑难案例责任主体
4.灌南县12345在线平台二级成员单位月度绩效
评估标准(试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附件1
灌南县12345在线平台二级成员单位(9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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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责任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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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11家) |
新安镇、堆沟港镇、田楼镇、三口镇、百禄镇、新集镇、李集镇、孟兴庄镇、汤沟镇、张店镇、北陈集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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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 (4家) |
经济开发区、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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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各单位 (55家) |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编办、县委党校、县党史办、县科协、县督查办、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健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信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河道管理局、县气象局、县盐东工程处、县供销总社、县商业总公司、县物资总会、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工商联、县红十字会、县残联、县盐务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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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管单位 (12家) |
税务局、人行、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农发行、农商行、江苏银行、邮储银行、人保、寿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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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 (10家) |
县水务集团、县烟草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供电公司、县邮政局、县中裕燃气、县新奥燃气、县江苏有线等 |
附件2
灌南县12345在线平台单位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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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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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挥中心 |
呼叫大厅 |
设立相应数量的人工座席,话务员24小时接听来电,向二级网络成员单位派发电子工单,并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结回复。主要负责: 1.及时接听接收、答复、转办、催办、回访、审结归档群众诉求件; 2.定期统计和报告各成员单位受理数、办结数、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等工作情况; 3.建立、录入、更新、维护政务咨询数据库; 4.建立健全内部运行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 5.承办其他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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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 查 科 |
履行平台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职责。主要负责: 1.指导、协调、督办、检查、通报、考核呼叫大厅和二级网络成员单位办理群众诉求工作; 2.协调交办呼叫大厅无法答复的疑难事项、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复杂事项、重大事项和违法违纪举报事项; 3.直接调查处理重要的诉求; 4.定期编发简报,及时上报重要社情民意、重大信息、阶段性工作总结; 5.指导、协调、推进政务咨询数据库建设和更新; 6.组织开展有关业务培训; 7.调研、制定有关工作制度;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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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络 科 |
2.12345软电话平台的维护; 3.12345知识库的更新维护; 4.负责平台使用人员的培训; 5.负责中心各平台数据库维护; 6.负责中心各软件平台的对接; 7.负责中心的工作网络维护; 8.负责中心监控的维护; 9.承办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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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成员 单 位 |
通过专线与县一级指挥中心联络,明确专门科室、专门人员办理交办事项。主要负责: 1.通过专用电话和专网及时接听接收县一级指挥中心交办的电子工单; 2.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答复、回复群众诉求; 3.采编、更新、审核、报送本单位政务咨询知识库规范答案; 4.建立健全内部受理、呈批、办理、答复、审结归档、考核、问责等工作制度; 5.指导、协调、监督下一级单位诉求件办理工作; 6.承办其他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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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明确部分疑难案例责任主体
针对县12345在线平台办件过程中责任主体不明确、多个部门互相推诿的问题,现根据工作实际,对以下两类案例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
一、责任不明确案例
1.噪音问题:两个责任盲区(早6:00-8:30,晚6:00-10:00)所有的生活噪音问题,特别是夏天大排档、KTV、广场舞噪音等,由县公安局办理。
2.商业街问题:创卫期间,乐购广场、百汇步行街存在的系列问题是由新安镇办理,以后仍由新安镇办理;世贸广场、新安商城、新西湖广场、灌南宾馆存在的系列问题是由县综合执法局办理,以后仍由县综合执法局办理。
3.城镇小区问题:没有物业的小区存在的下水道漫溢、井盖损坏、路灯不亮、乱建乱搭、占道经营、生活噪音、建筑物外墙体脱落等一系列问题,由所属乡镇办理。
4.河道污染问题:城区范围内的悦来河、周口河、郑于大沟、调度河、北环河等5条河段由县综合执法局办理,其它河段由新安镇办理。
5.桥梁问题:城区桥梁维护由县住建局办理;乡镇桥梁维护由所属乡镇办理。
二、需要确权案例
1.无主杆线问题:倾斜、断杆、线缆坠落等系列问题,由县电信公司牵头确权后反馈至平台办理,不能确权的由县电信公司办理。
2.无主井盖问题:井盖破损、塌陷、缺失等系列问题,由县综合执法局牵头确权后反馈至平台办理,不能确权的由县综合执法局办理。
附件4
灌南县12345在线平台二级成员单位
月度绩效评估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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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指标类 |
具体指标及评分标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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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项 (100分) |
工作网络 (10分) |
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经办人,确保12345系统正常运行。人员调整未及时报县中心备案的,扣2分;系统未正常运行的,视情况扣2-5分。 |
材料审核 台账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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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质效 (55分) |
及时签收(10分)。应在1个工作小时内签收工单。及时签收率达到95%以上不扣分,每降低1%扣1分。 |
系统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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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回应(10分)。应在接单后1个工作日先行联系服务对象。如发现未在要求时间内联系服务对象的,每起扣2分;对一个工作日内答复的,视同按时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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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办结(15分)。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县一级指挥中心派发的工单;办结时限:咨询类1个工作日,投诉类5个工作日;按时办结率达到95%以上不扣分,每降低1%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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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满意(20分)。由县中心对各二级平台成员单位办结工单的答复结果是否满意进行回访;满意率达到95%以上不扣分,每降低2%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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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储备 |
应及时上报知识库内容,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发现知识库未动态更新的或有明显错误的,每个扣1分;对集中诉求应及时提供答复脚本,未在4个工作小时内提供的,扣5分,未在1个工作日内提供的,扣10分。 |
材料审核 台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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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 (5分) |
应定期报送相关信息,重点单位每月1条,其他部门每季度1条,未报送的,每次扣1分;不定期按要求报送专题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每次扣2分;报送质量差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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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监测 (10分) |
每月对二级成员单位进行拨测,对存在工作时间无人接听扣4分(确认2次);不定时抽查系统工单,确保工单处置规范,如发现成员单位存在回复不规范现象的,每件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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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减分项 |
加分项 (最高加15分) |
报送信息被县级及以上媒体宣传、采用的,视情况加2-8分;协助完成县平台交办的专题任务、试点工作及相关课题等,每件加2-5分;在全县会议上发言的,相关经验在全县推广,获得县以上表彰或通报表扬的,每次加2-5分;在既有服务范围内增加服务项目或参与热点政务服务事项,每次加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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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
一是案件处置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妥善处置省、市、县平台案件,保证案件处置质量,提高群众满意率,如发现案件被扣分的,视情况加重扣5-10分;二是领导批示。因处置不当导致案件被领导批示的,每件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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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票否决 |
绩效考核 |
在服务群众办件过程中,对媒体负面曝光,领导批示仍未履职,督办工单督查意见不落实,存在失职渎职、推诿扯皮、虚假回复、敷衍塞责等情形,导致服务对象多次投诉或引起其他不良后果的,直接评定为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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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
将进行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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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考核对象:各乡镇(11家)、园区(4家)、县各单位(55家)、垂管单位(12家)、其他单位(10家),共计92家;2.考核档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实行月度通报和及时上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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